本招标项目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已由《市水务局关于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津水规计(2024)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债券资金及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水闸设计规模由现状30 立方米/秒改扩建为 75 立方米/秒,对应闸上运行水位 1.5 米闸下运行水位 1.4 米。基本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水闸结构,原址新建进口护砌段、进口翼墙段、闸室段、消力池段、出口护砌段、出口抛石段等。
2.1.2 本项目计划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2.1.3 本项目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项机制”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
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施工一标段,合同编号:DGPSHDGBZZLZGKJGCSG/HT-2024-01,建设范围: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水闸设计规模由现状30 立方米/秒改扩建为 75 立方米/秒,对应闸上运行水位 1.5 米闸下运行水位 1.4 米。基本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水闸结构,原址新建进口护砌段、进口翼墙段、闸室段、消力池段、出口护砌段、出口抛石段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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