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影剧院座椅深化设计、供货安装工程。
招标内容:负责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影剧院座椅深化设计、生产、供货安装。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约) |
备注 |
1 |
剧院观众座椅 |
根据效果图颜色和款式配置 |
套 |
1273 |
投标单位需提前查看现场,对设计排列方案进行优化配置,并出具优化方案。 |
2 |
剧院前排沙发座椅 |
根据效果图颜色和款式配置 |
套 |
25 |
二、剧院座椅招标技术要求:
1、剧院观众座椅: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数量 |
(以投标设计方案内排布数量为准) |
2 |
规格尺寸 |
椅高1020mm(±10mm),座高约440mm(±5mm),扶手高约620mm(±5mm),中心距580mm(±5mm),扶手宽80mm(±2mm)。 |
3 |
背座板 |
长度745 mm±10mm,宽度为520mm±10mm,厚度为15mm;采用优质高强度实木多层板经热压成型,外层贴实木皮,经修边、打磨和多层油漆工艺等多工序处理,不褪色,抗变型;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实木多层板”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22350-2017《成型胶合板》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甲醛释放量、点抗压性能、表面耐磨性能-饰面板、含水率、静曲强度(顺纹、横纹)、弹性模量(顺纹、横纹)。 |
4 |
背包 |
背海棉长度为715mm±10mm,宽度为470mm±10mm,高度为125mm±5mm,外形根据人机工程学人体曲线设计,内置夹板加海绵结构,海绵采用优质原料模塑成型的冷发泡高密度聚氨脂定型海棉,表观密度为50±5Kg/m³,为确保座背的舒适柔软,外覆专业座椅优质麻绒面料,并内置高强度钢制支撑结构,厚度≥3mm。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海绵”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GB 17927.1-2011《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 GB/T 24128-2018《塑料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抗菌性能、外观、回弹率、压缩永久变形、压陷比、拉伸强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防霉性能、表观密度,其中抗引燃特性试验结果判定为阻燃I级,TVOC不得检出。 |
5 |
坐垫翻起机构 |
配置自动缓起立装置,观众离座时,坐垫自动缓慢而有力回翻,座内采用扭簧与阻尼器(慢回位)结构,持久耐用,而且无回位噪音,座面翻转耐久性达到30万次以上无损。 |
6 |
布料 |
采用优质专用座椅麻绒布料,耐磨、不褪色,多色选择,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3M(防潮、防尘、防污)处理,具有阻燃功能。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布料”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 18401-2010《国家产品基安全术规范》、 GB 17927.1-2011《软体家具 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 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其中香烟抗引燃特性试验结果判定为阻燃I级。 |
7 |
实木扶手 |
扶手面选用榉木或橡胶木,尾部为鸭嘴型设计,方便联排时不影响扶手面打开,设计感舒适,表面油环保聚氨酯漆,五底三面工艺,厚26mm±2mm, 美观典雅,宽度80mm±2mm。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实木扶手”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T 3324-2017《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木制件外观符合标准要求;甲醛释放含量≤0.50mg/L。 |
8 |
扶手侧板 |
基材采用优质高密度纤维板,外包面料为优质耐磨毛麻面料,软硬适中、手感舒适、粘接牢固,使用长时间无皱褶,无断裂、不起球、不褪色。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高密度纤维板”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T 31765-2015《高密度纤维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含水率、 甲醛释放量、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0C)含量。 |
9 |
座椅座框 |
采用优质冷轧钢板经冲压、折边焊接成形。所有金属件表面均采用磷化、喷塑双重保护,不易腐蚀。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喷塑涂层的钢部件”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迁移元素锑、砷、镉、铬、铅、汞、硒含量,其中钡(Ba)含量≤270mg/kg。 |
10 |
落地脚 |
扶手框架采用2.0mm厚度的A级钢板冲压件并采取二氧化碳保护焊接而成,两侧采用优质密度板覆薄海棉包布装饰,内嵌于扶手框架内,美观牢固;扶手框架上带杯架定位孔,安装环保材质的PP塑料杯架;站管采用2.0mm厚度的A级方管,尺寸规格为40mm*80mm(±2mm),并与315mm*70mm的脚底板焊接成型。 |
11 |
固定方式 |
采用M8膨胀螺丝+M12膨胀胶固定到地面,固定螺栓点采用了重力设计、隐避技术隐藏在地脚内部,外封地脚帽,无积尘,整体采用喷塑工艺,美观耐用。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螺丝”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QB/T 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 验(ASS)法》、 GB/T 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 评级》 、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41-2020《漆膜耐毒菌性测定法》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经700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后试样和试件性能RP/RA评级8/8mB级、经700h乙酸盐雾试验后试件性能RP/RA评级达到8/8sF、耐腐蚀、附着力、耐霉菌性,其中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5H。 |
12 |
座号和排号 |
每张座椅及每排座椅侧方均配有座号、排号,排号原材料采用特殊的反光材料制作,荧光自发光,在微弱的灯光下清楚地显示。 |
13 |
参考图片 |
2、剧院前排沙发座椅招标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数量 |
(以投标设计方案内排布数量为准) |
2 |
规格尺寸 |
尺寸:570±5mm(座椅中心距)*700±10mm(座包打开到背后最长)*1050(椅高)±10mm |
3 |
背座板 |
基材为胶合板,采用优质高强度多层板经胶粘剂与高频热压机一次成型,再经修边、打磨和多层油漆底面等多道工序,表面采用优质PU环保聚酯油漆饰面,油漆吸附力强,具有耐腐蚀、易清洗等特点。椅背板尺寸810mm*51mm0*15mm(长宽±5mm),背板顶端与铝合金脚倒斜边“R”角与背海绵相呼应;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胶合板”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 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 HJ 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释放率≤0.05mg/(m²·h); 甲醛释放量≤0.012mg/m;含水率、静曲强度、弹性模量、胶合强度的检测结果单项判定为合格。 |
4 |
背包 |
采用高密度聚酯定型海绵原料,经模具冷固发泡一体成型,座、背海绵与瓦型座背外板相呼应,海绵原料的物理指标达到并超过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GB 17927.1-2011《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QB/T 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GB/T 24128-2018《塑料塑料防霉剂的防霉效果评估》标准要求,其中: 1)抗菌性能-白色念珠菌抑菌率>99%; 2)外观(色泽-颜色基本均匀,可有轻微杂色、黄芯,不应有尺寸大于6mm的对穿孔和尺寸大于10mm的气孔,,每平方米内弥合裂缝总长应小于100mm,最大裂缝长度应小于30mm,不应有不弥合裂缝,污渍-不应有严重污渍; 3)性能要求-回弹率62% 4)75%压缩永久变形-X≤1.4% 5)65%/25%压陷比≥3.1 6)恒定负荷反复压陷疲劳后的40%压陷硬度损失值(P:8万次)-X类<9.29% 7)拉伸强度-X类≥213kPa 8)断裂伸长率-X类≥235% 9)撕裂强度-X类≥11.4N/cm 10)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X类≥206.5kPa 11)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4% 12)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X类≥202.1kPa 13)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5.5% 14)灰分≤0.95% 15)甲醛散发≤10mg/kg(未检出); 16)防霉性能达到0级(绿色木霉); 17)表观密度达到68kg/m³; 18)抗引燃特性试验-阻燃I级,通过香烟抗引燃特性试验; 19)TVOC检测结果未检出。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 |
5 |
坐垫翻起机构 |
配置自动缓起立装置,观众离座时,坐垫自动缓慢而有力回翻,座内采用扭簧与阻尼器(慢回位)结构,持久耐用,而且无回位噪音,座面翻转耐久性达到30万次以上无损。 |
6 |
面料 |
采用优质环保西皮,通过防潮、防污工艺处理,光泽性好,透气性强,柔软且富有弹性,耐磨、不褪色,颜色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定制。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西皮”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游离甲醛≤5mg/kg。 |
7 |
实木扶手 |
采用优质橡胶木原木,木材含水率≤9.5%,加工成形,板边或部件的外表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应无贯通裂缝,符合GB/T3324-2017、GB/T29894-2013 等标准要求。 |
8 |
扶手侧板 |
由3块厚4mm装饰板外覆耐磨毛麻纺织面料组成,扶手脚架侧板装饰面选用优质中纤板(经模具一次成型,跟扶手臂面成型。采用新型内嵌式安装工艺,使之更加稳固、实用。 |
9 |
座椅座框 |
椅座弃用市场传统木框钉架工艺启用新型铁框工艺(座外板与座海绵组装采用正侧、后侧隐藏型固定,即座外板正面无任何螺丝):选用优质钢板厚度不低于1.5mm经模具冲压焊接成型。 |
10 |
椅脚架 |
选用铝合金脚架,采用优质环保铝合金材质经模具一次性成型,净重不低于3.14kg,表面经打磨、抛光、电泳等表面处理后静电喷涂;椅脚架长395mm(±5mm)、宽66mm(±2mm)、高度680mm(±5mm),整个椅脚架有4根宽50mm(±2mm)优质铝内加4mm(±1mm)厚纵向加强筋与横向20个外径15mm(±1mm)、宽39mm(±2mm)加强筋,椅脚前后垂直固定孔距340mm(±5mm)。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铝合金脚架”的检测报告,GB/T 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QB/T 1950-2013《家具表面漆膜耐盐浴测定法》、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GB/T10125-2021、GB/T6461-2002):对样品进行700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进行性能RP/RA评级,结果达到8/8mF级,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5H。 |
固定方式 |
采用优质自攻螺丝与内六角M6、M8电镀或者镀络坚固螺丝连接紧固,投标人提供具备 CNAS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坚固螺丝”的检测报告,检验依据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等标准,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中性盐雾试验(NSS)法-1000h-涂(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10级)、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外观性能检测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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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座号和排号 |
每张座椅及每排座椅侧方均配有座号、排号,排号原材料采用特殊的反光材料制作,荧光自发光,在微弱的灯光下清楚地显示。 |
12 |
样品 |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参数要求的座椅的成品样品一张。 |
13 |
参考图片 |
3、招标座椅环保要求:以上招标所有座椅投标单位必须确保完全无异味,甲醛含量符合国标要求,安装完毕后无任何异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供方索偿。
注:以上关于座椅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佐证。
三、投标人须知:
1、本招标文件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有冲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无效,并以上述规定和理论为准(冲突部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涉及的产品制造要求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无国家标准的依据行业最新标准。
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方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方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与后期中标签合同、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要一致。若投标方中标供货后,由于中标方的自身原因无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发票要求开具正式税务发票(13%税率),若达不到请注明发票类型。
4、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5、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方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方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6、争端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邹平市)人民法院起诉。
7、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及产品样式图后,应仔细查看所有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l、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c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及重点工程业绩、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名),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书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提供的企业资质如果经落实为虚假资质时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规单位,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取得满足此招标要求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必须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方可参与投标。
7、投标单位要求:国内剧院座椅知名品牌,投标人必须是注册成立年限不低于5年(含5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近5年内所投标品牌山东省内(外)的不少于 4家重大重要工程剧院座椅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有所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且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投诉。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合同自行终止,并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9、杜绝利用任何中介人员做临时业务员参与我公司的招标活动,一经发现,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
10、招、投标人的责任、义务及权利:
10.1、交货时间:招标方要求交货时间为自签订合同确认订单后之日起按照第七条供货周期,进行供货,投标方若达不到,最短供货期由投标单位竞报。
10.2、补货时间:收到采购方的补充材料计划之日起,交货时间不超过20天,补货价格按照合同单价执行。
10.3、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中实质性内容不允许修改。
10.4、招标人权力:
为保证配套安装效果,招标方有权根据招标报价结果,综合评标选择中标单位。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及尺寸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招标物品的单价不做任何变动,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个别招标货物的尺寸进行变更,但不接受对单价的任何变动。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
中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中标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投标人中另行选择。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有意参加投标单位2024年9月27日前索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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