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C104 堆场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 水泥稳定碎石 ( 第 2 次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请登录)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C104 堆场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 水泥稳定碎石,共计约 14743m3 ,含摊铺。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水稳采购,共计约 14743m3 ,含摊铺。
2.2 品牌限定: 无
2.3 招标预算 ( 元 ) : 4275470 元(含税)。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3783601.77 元(除税)。
2.5 交货期: 根据甲方指令按计划供货。
2.6 交货地点: 扬州港。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详见清单
2.8 标段划分: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C104 堆场环保设施建设项目 - 水泥稳定碎石 ( 第 2 次重新采购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2 )财务要求: 无。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与合同对应的真实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不限)。类似业绩指水稳供货业绩,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近 3 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4 )其他要求: 投标人搅拌站所在地距离项目施工现场不超过 30 公里,需提供搅拌站的详细位置及其与项目部所在地的百度地图距离截图。 项目所在地:扬州港(近扬州港滨江路,临江路)。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于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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