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组团二、组团四项目高压供配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产城融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组团二、组团四项目高压供配电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建设地点:(请登录)
2.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乡境内,建设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5投资金额:约1933万元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合格;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中原科教城人才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组团二、组团四项目高压供配电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并提供查询方式及联系电话,新聘用的人员不足三个月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②企业行贿查询: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
3.7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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