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院住院部、门诊楼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及消防卷帘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151659.3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医院住院部、门诊楼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及消防卷帘改造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1659.32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九部分 |
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特定资质条件:
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进青企业应提供完整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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