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受 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拟对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品供货单位采购项目(化隆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二次)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主副食品供货单位采购项目(化隆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41495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硬件、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要求。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零售业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24 14:53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4-09-25 至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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