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配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
招标内容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配置项目-包组一-双排小货车-5辆);中标人数量为1家;供货时限及要求:自包组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货物的交货、验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招标内容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配置项目-包组二-新能源电动车-6辆);中标人数量为1家;供货时限及要求:自包组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货物的交货、验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配置项目-包组一;
(002)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配置项目-包组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配置项目-包组一)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制造商(含其销售公司)授予投标人的代理经销车辆的资格证明文件。
3. 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含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用车配置项目-包组二)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制造商(含其销售公司)授予投标人的代理经销车辆的资格证明文件。
3. 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含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9日17时30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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