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二次)已由怀来县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规字2024103号、怀行审规字202417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来县瑞云观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北京市帮扶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长城抗战纪念馆:修缮原横岭公 社礼堂旧址,建设800平方米长城抗战纪念馆,包含陈列、布展和 数字体验馆等。(2)昌宛怀联合县旧址:修缮东、西房共160平方米,恢复重建 南、北房共100平方米,重建展厅130平方米,包含陈列、布展和 数字展厅等。(3)长城步道及长城文化墙:沿镇边城村北侧修建长城步道,连 接笔架山,总长2.5千米,宽1.5米,建设游客观景平台;沿横岭村 北侧修建长城步道,总长2千米,宽1.5米,顶部建设观景平台。 在大营盘、坊口、横岭村建设三段长城文化墙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09月0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0:00:00至2024-09-30 00: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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