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沛县侯阁灌区农田退水生态循环治理试点项目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侯阁灌区农田退水生态循环治理试点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沛县侯阁灌区
2.1.2建设规模:沛县侯阁灌区农田退水生态循环治理试点工程,包括退水拦截工程、退水循环利用工程、退水渠生态化改造工程及生态净化工程。其中,新建节制闸26座,新建循环泵站14座,生态沟渠改造3224m.敬安镇新建退水渠703m,生态塘改造205亩,新建农田退水监控系统3套。
2.1.3合同估算价:约2278.47万元。
2.1.4 工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5日历天(设计论证、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施工工期:4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质量要求
2.2.1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2.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 物资采购质量要求: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2.3.1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退水拦截工程、退水循环利用工程、退水渠生态化改造工程及生态净化工程。其中,新建节制闸26座,新建循环泵站14座,生态沟渠改造3224m.敬安镇新建退水渠703m,生态塘改造205亩,新建农田退水监控系统3套。包括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等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审计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①水利工程(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万的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包含河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生态修复),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包含河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生态修复),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以下之一:设计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万的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包含河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生态修复),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包含河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生态修复),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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