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汾河流###县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 XM112******** 3、项目地点: 山西######县 4、招标内容: 监控设备及材料采购 5、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 6、工期: 180天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暂定工程总造价为********元,结算价以山西省2018定额和承包人所报下浮率为计价依据,#****##县财政****、审计及第三方审核等单位审定单价为基准(材料价按照施工期###市信息指导价计入,没有信息价的,按照认质认价流程确认材料价,最终按业主确认的单价计入结算。)待财审价确定后修正(多退少补),工程总造价下浮19%,投标最高限价为********.00×(1-19%)=********.00元(人民币玖佰肆拾陆万肆仟捌佰伍拾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不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需要携带原件备查。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https:********)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已具备履行招标所需财务、技术和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要求,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其他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次招标所必须具备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实力。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7、供应商认为觉得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条款1项为有效期内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的证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2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2和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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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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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kai@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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