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科技馆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GW2024-QY472C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44.24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预算:44.24万元,项目内容: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立项批复为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包1: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9-27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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