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淮安市中心血站全自动成分血液采集系统及恒温保存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6万元;采购包2:48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中心血站全自动成分血液采集系统及恒温保存箱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供应商可投其中一个采购包,也可全投,但最多只能中一个采购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7.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09:00-11:30,下午02:0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0-09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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