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主体: 宜宾市 南溪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采购内容:
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兴文县飞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涉及宜宾市南溪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实现的相关涉法涉诉事项。
二、供应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在破产案件领域经验丰富、有典型案例、综合实力较强、声誉良好、收费合理的律师事务所。
三、供应人的确定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均有资格成为供应商 。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响应文件由资格标、报价组成。
2、投标文件份数、装订和签署:响应文件为纸质文件,一式一份, 统一采用 A4纸打印或复印,图文清楚,逐页编码,纸质封面。
3、响应文件的包封和标记:
( 1)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 ;
( 2)包封袋标记 。
五、谈判文件 及拟诉讼项目资料 领取时间
时间: 202 4 年 9 月 12 日 9:30-11:30;下午14:30-1 7 :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