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117********
项目名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石塬镇刘安村等3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肥料采购
预算金额:111.********(万元)
最高限价:111.********(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有机肥********吨(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近两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ww .********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项目编号:LXZC117********
项目名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石塬镇刘安村等3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肥料采购
预算金额:111.********(万元)
最高限价:111.********(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有机肥********吨(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近两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ww .********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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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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