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昌平区新城生态休闲公园(一期)(监理)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昌平发改(审)〔2024〕1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昌平区本项目位于昌平区南邵镇,北至昌崔路,南临宜山居小区,西临孟祖河路,东至村级道路,包括南北两个地块,项目占地面积86.4公顷(最终以规划确定的地块钉桩范围为准)。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864000.432平方米
2.3 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10日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416 (日历天)
2.4 工程建安投资 13861.5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2288800 (元)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和相关服务期限)
监理期限 416 (日历天)
相关服务期限 730 (日历天)
2.7工程建设内容及监理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外电源工程和配套服务建筑工程等全部内容的监理。
2.8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监理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7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8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本次招标 不采用 信用标评审。
4.3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年09月13日17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09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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