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经〔2020〕7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市及市以上投资补助、云阳县政府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重庆市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供水与灌溉输水工程业主(监理)抽检及竣工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蔈草镇西阳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位于云阳县泥溪河支流兰子河上游双河口至丝麻田河段,坝址以上控制集水面积24.47km2,坝址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618万m³,主河道长6.88km,平均坡降59.54‰。工程由枢纽工程、供水与灌溉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幸福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本工程中涉及供水和灌溉的总干管、左干管、右干管(右0+000.00-右5+499.68)、泥溪支管、泥溪供水管、龙角供水管、外郎供水管,其级别为4级;只涉及灌溉的右干管(右5+499.68-右17+538.60),灌溉设计流量0.516m3/s,其级别为5级。4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设计洪水标准取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取30年一遇;5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取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取20年一遇。
本次招标包括:总干管、泥溪支管及泥溪供水管;右干管、龙角供水管;左干管和外郎供水管。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1187800.00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重庆市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供水与灌溉输水工程的业主(监理)抽检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和实体质量进行业主(监理)抽检检测,并及时提交平行抽检报告);完成重庆市云阳县幸福水库工程供水与灌溉输水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单位工程验收、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建筑物外部尺寸及外观质量、结构质量进行验收检测工作);及时提交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验收检测报告。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检测与施工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完毕,并将全部成果交招标人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证书中须同时包含以下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金属结构类乙级、机械电气类乙级、量测类乙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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