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白马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睢宁县白马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4〕2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已落实。项目法人为睢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睢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河道疏浚32.1千米;新建护岸3.2千米;拆建拦河坝为跨河节制闸2座,拆建跨河桥梁3座、两岸沿线支河口涵闸11座、泵站7座,实施沿线支河口防护工程等。项目批复总投资10605万元,总工期18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睢宁县白马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内容:河道疏浚32.1千米;新建护岸3.2千米;拆建拦河坝为跨河节制闸2座,拆建跨河桥梁3座、两岸沿线支河口涵闸11座、泵站7座,实施沿线支河口防护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标段概算约740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2024年10月30日开工,2026年3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其中水下工程必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按518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9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三者必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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