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延庆新城排水管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已由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延庆发改(审)〔2024〕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延庆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延庆新城(西至三里河,北至团结路,东至大秦铁路,南至妫川路围合的区域范围内。)
2.2本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排水工程及管线的拆改移,新建雨水管线最大管径d1800毫米,管线总长7143米,其中新建雨水管线干线4720.8米,支线610.6米,其中新建雨水管(沟)1176.4米,改移污水管线267.2米,新建污水管线368米;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11445.41(万元)
2.3本工程计划工期484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对妫水北街、延庆东街、湖北路、下湾子街、莲花池路、公安医院路、菜园南街、药厂南街排水工程,东顺城街、妫水北街的污水工程及管线拆改移工程进行监理。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竣工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概算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合同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本监理项目是对施工二标段和五标段排水工程及其对应的管线拆改移进行监理,招标公告中的“可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程”指的是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只可同时担任延庆新城排水管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中的两个施工标段,不可以同担任除“延庆新城排水管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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