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2025年数字生活业务电竞栏目运营合作项目运营合作项目招募公告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2025年数字生活业务电竞栏目运营合作项目运营合作项目已批准,招募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招募,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背景及概况
1.1招募内容:
(1)运营支撑:运营支撑服务包括运营能力支撑、客服服务能力支撑、日常运营支撑、日常内容安全审核,及相关电竞产品的内容运营平台、数据平台、电竞栏目产品开发、运营工作支撑等。
(2)技术支撑:提供栏目运营软件升级及运维支撑相关服务,软件升级包括电竞栏目平台系统的搭建、部署、优化与调试运行,日常运维支撑及相关的维护性开发、平台升级,网络安全保障。电竞产品的内容运营平台、数据平台、电竞栏目产品开发维护、技术升级、给类接口对接等。
(3)CP 管理:CP 的日常管理包括考核、结算对接等,新CP 以及新内容的探索引入。
1.2项目性质:合作商招募。
1.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一续一,本期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经内部审批通过后,可续签1年。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设置最高结算比例限价,结算比例的最高限价为15.0%,申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申请将被否决。
1.6★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当月结算金额=月度总实际收入×结算比例。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3申请人应承诺入围后向招募人开具符合招募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招募公告发布之日(不含)至少具备2个项目金额达100万及以上的电视大屏端相关业务运营支撑(含软件技术开发)项目经验案例。
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b)如为框架协议,则应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字页、结算发票等,业绩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日期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
2.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周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入围、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周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周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申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募文件的获取
3.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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