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和创伤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ZDH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前急救和创伤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
1.0(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自然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提供声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供应商必须获取了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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