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YZB2
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城源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锅炉运行产生的灰、渣进行运输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650,000.00元,20元/吨
4.最高限价:650,000.00元,20元/吨
5.采购需求:
5.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城源供热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度锅炉运行产生的灰、渣进行运输服务项目
5.2数量:32500吨
5.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灰、渣总量约为32500吨,乙方为甲方提供灰、渣运输服务,由甲方城源供热运输至乙方灰、渣储存地点,甲方承担运费,运输过程中除运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所提供的运输服务及灰渣储存地点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环保部门相关条件和要求。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5日-2025年4月30日
7.服务地点:梅河口市城源供热有限公司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法律法规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终端运输单位需提供环保部门核准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复,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安全设施、人员组织、运输经验、财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灰、渣消纳、运输能力,应具有不少于3万吨及以上的灰、渣存储库房或场地;
3.6运输车辆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行驶证,满足各项年检标准,满足现行环保要求并符合国家限高要求的标准;
3.7投标人应提交运输配置方案,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交管、安检、环保、路政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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