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窑遗址涧磁区窑址环境整治施工已由河北省文物局以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定窑遗址涧磁区窑址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冀文物发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定窑遗址文物保管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定窑遗址文物保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涧磁区窑址遗存分布区及分布区东北侧局部外扩区域,面积共计35.16公顷。设计内容包括:主入口环境整治与保护管理工程、遗址保护棚前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瓷片堆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遗址现状道路整治工程、泉水沟遗址边坡加固与环境整治工程等内容。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2 09:00至2024-09-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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