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庆经开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庆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0GC
2.2 工程名称:安庆经开区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2.3 项目地点:安庆经开区
2.4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安庆市经济开发区皖江大道与长风路交叉口东南角,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46000㎡。项目主要包括1个主要生产车间、公用设备及管道、供油站、污水处理站、室外道路、水电管网、门卫室、景观绿化、设备基础、土方平整等相关的公辅设施。工程投资约1.5亿元,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审定价的0.8%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7 计划施工工期:417 日历天,以招标人正式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驻现场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2月1日
2)后期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7年12月1日
2.8 项目类别:房建工程-监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①、②任一资质:
①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年 1 月 1 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3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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