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新建厦门市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滨海停车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轨道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滨海停车场项目部,已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厦门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滨海停车场选址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红林路、海凤路、滨海西大道和规划侨英路所围合的地块内,总体建筑设计形式采取全地下盖体结构。停车场用地长约750m,宽约170m,用地范围内标高主要在6~9m之间,地块面积约13.86ha,停车场功能占面积约9.89ha,停车场基坑面积约9.8万平方米,深度16-17.7m,建有运用库、洗车库、动态监测棚、综合楼(位于盖上)、牵混所、垃圾处理间、污水处理站等11个功能建筑单体。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套筒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投标物资产能配套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8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2年8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2024年9月16日10时0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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