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广德经开区青春路南、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广德
1.4招标人: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德经开区青春路南、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GDS-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DS-GC-GK-2024629001;
2.5建设地点: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内;
2.6合同估算价:27450000.00元【1.其中含设计费:15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按此报价不得更改;2.工程建安费用:27300000.00元(工程建安费用中含其他建设费用800000.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
2.7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广德经开区青春路南、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内35KV变电站设备及进出线深化设计、四个10KV变电站设备及进出线优化设计(10KV变电站400V低压出线至各单体及室外用电设备一级配电箱)。
(2)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广德经开区青春路南、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内35KV变电站、四个10KV变电站(出线至各单体及室外用电设备一级配电箱)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等。
(3)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广德经开区青春路南、宁乡路西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内35KV变电站设备及进出线电缆敷设、四个10KV变电站设备及进出线电缆敷设、10KV变电站至各单体及室外用电设备一级配电箱电缆铺设工程、及相关土建施工(含35KV变电站设备基础、电缆沟槽、电力电缆管网敷设土建、管线开洞)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项目类别:施工;
2.10其他: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电压等级不低于35KV的单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相关评审信息的,可提供如相关批复文件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若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需附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单位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电压等级不低于35KV且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相关评审信息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若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需附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施工业绩与设计业绩不可重复提供。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行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配电)资格。[如设计负责人提供的为职称证书,则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适用,社保仍需提供。]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08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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