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燃气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工程已经由泰安市·新泰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新泰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泰市。
2.工程规模:
新泰市燃气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新泰市燃气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工程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请登录)
五、其他说明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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