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汇丰银行(佛山分行)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预算金额:¥1,313,762.23元
项目概况:汇丰银行(佛山分行)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场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灯湖东路10号承创大厦停车场,新建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建设内容:1台800kVA 箱式变压器,配备480kW柔性充电堆各两台、8台250kW一机双枪充电桩和2台400kW液冷超充,共18支枪,其中变压器占3个车位,剩余4个车位闲置备用,共占用25个车位。
项目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验收不得晚于60日完成。
设备部分:包括采购安装1台800KVA欧式箱变,2套480kW柔性充电堆,8台250kW一机双枪充电桩和2台400kW液冷超充桩共18支枪等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等。
施工部分:1台800kVA 箱式变压器为本项目区域内的充电设备提供供电;新建变压器、充电堆、充电桩基础;新敷设高低压电缆、新做电缆沟及电缆井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通电、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电力扩容申请及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电力部门审核验收、用电使用等。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本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将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2.3供应商同时具备:(1)电力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资质;(2)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供应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且非列入黑名单企业;
2.6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的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已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的注册人员。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