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市政管道错、混接改造及修复项目(二期)施工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2】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工程名称: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市政管道错、混接改造及修复项目(二期)施工2.2 招标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3 建设地点:任丘市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计划工期:1标段210日历天(含冬季施工时间),2标段210日历天(含冬季施工时间),绿化养护期一年;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指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2.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2.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华山道、会战道、昆仑道、裕华路、燕山商业街(裕华商业街-燕山道)、金台园附近道路、石化路、燕山道以东支路及新建15座截流井。二标段:南环路、团结路、希望路、燕山道以及新建9座截流井。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修复雨污水管线,新建截流井,拆除恢复道路,拆除恢复绿化及一年养护等,含市政道路、排水、支护、降水、电气、工艺等全部内容。包含施工图纸、有关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本单位具有2024年6月至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4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6月至8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9 09:00:00至 2024-09-13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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