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现代产业区施划路侧停车普查服务项目及停车泊位评估报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河现代产业区施划路侧停车普查服务项目及停车泊位评估报告:停车资源普车部分:对宁河现代产业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公建的日间、夜间机动车停放量以及现状已施划泊位数,进行实地走访摸排,出具停车资源普查清单明细;项目涉及范围约17平方公里。停车泊位评估报告:基于普查成果数据及现有泊位台账,按照市里统一泊位报批要求进泊位评估文本的编制及报批要件的编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现代产业区施划路侧停车普查服务项目及停车泊位评估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河现代产业区施划路侧停车普查服务项目及停车泊位评估报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整年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证明材料。
7.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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