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项目,一标段:坐落:邢台市南和区和阳大街196号1-4层商务楼、后院锅炉房及后院三层楼(含-1层),总建筑面积3043平方米;二标段:坐落:信德路公交枢纽站站务用房2-3层,总建筑面积1019.43平方米。三标段:佳洲美地公交首末站后勤保障用房,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四标段:华庄公交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3333.33平方米。
2.2招标范围: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项目,一标段:坐落:邢台市南和区和阳大街196号1-4层商务楼、后院锅炉房及后院三层楼(含-1层),总建筑面积3043平方米;二标段:坐落:信德路公交枢纽站站务用房2-3层,总建筑面积1019.43平方米。三标段:佳洲美地公交首末站后勤保障用房,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四标段:华庄公交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3333.33平方米。
2.3租赁期限:签订合同后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企业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7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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