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603)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火灾报警、消防系统维护与保养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华电路8号。 2.2项目规模:4×10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2025年2月5日-2027年2月4 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 厂火灾报警、消防系统维护与保养服务项目,标段编号:(CHDTDZ001/23-QT-160301。招标范围: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全厂火灾报警、消防系统维护与保养服务。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火灾报警、消防系统采用集中-区域2级、二总线制系统,设置集中报警控制屏和区域报警控制屏。一、二期维保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含地下消防水管道敷设、焊接、熔接等维修施工,拆装更换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及程序调试,设备防腐施工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火灾报警、消防系统维护与保养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在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备案。 9.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内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类消防设施维保和施工服务业绩总数不少于3项(每种业绩至少1项,以正式合同为准),且维保服务期限在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体现合同双方、合同时间、服务内容等主要信息,如合同或合同附件对于服务内容较为简略,容易产生歧义的,应另附甲方加盖公章(必须为公章)的服务内容说明。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合同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05 16:30到2024-09-13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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