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太阳湾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发改【2015】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远丰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15】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大佛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占地206亩,新建住房1672套,总建筑面积约199500平方米(含土建、初装及消防、排水等);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工程。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挡土墙、边坡喷锚、基坑沟槽土石方、铺装工程、坐凳、台阶、坡道雨棚、护栏、小品、苗木采购及栽植、弱电管沟埋管工程等内容,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专业二级(级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6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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