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河流改道工程--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请登录)
2、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含:本项目为皋埠街道西湖岙村和南横江(银桥路以西段)河清淤预算,通过对项目区范围内的河道进行围堰、抽水、清淤等工程。具体详见标底及施工图纸,招标估算价:1395720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标底。
4、计划工期: 开工报告发出后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至2024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至2024年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5、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报名。
6、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5 日8:30起至 2024年 9 月 6 日下午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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