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县新港镇中心学校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pYJ-***-*******
(三)预算金额:91,********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临时水电接驳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
(二)地点和完工期要求
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完工期:接采购人开工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竣工验收
1.施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甲乙双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和验收专家小组共同参与下进行。
2.验收时请带齐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改和完善要求的,应限期修好,并缓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同意后,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采购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验收意见,对不合格项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不合格项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成交供应商应重新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
(四)质保期
1.质保期限:壹年,分别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采购人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2.质保责任范围:除采购人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成交供应商运行维护质保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成交供应商质保责任范围。
3.质保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4.质保金: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中标价的3%计算,若发生的累计质保费超过质保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工程结束,通过验收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金额(总结算金额-预付款);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临时水电接驳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
(二)地点和完工期要求
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完工期:接采购人开工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竣工验收
1.施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甲乙双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和验收专家小组共同参与下进行。
2.验收时请带齐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改和完善要求的,应限期修好,并缓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同意后,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采购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验收意见,对不合格项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不合格项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成交供应商应重新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
(四)质保期
1.质保期限:壹年,分别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采购人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2.质保责任范围:除采购人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成交供应商运行维护质保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成交供应商质保责任范围。
3.质保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4.质保金: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中标价的3%计算,若发生的累计质保费超过质保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工程结束,通过验收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金额(总结算金额-预付款);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1
91,********
项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详见需求明细中的需求描述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3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项目名称###县新港镇中心学校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pYJ-***-*******
(三)预算金额:91,********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临时水电接驳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
(二)地点和完工期要求
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完工期:接采购人开工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竣工验收
1.施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甲乙双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和验收专家小组共同参与下进行。
2.验收时请带齐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改和完善要求的,应限期修好,并缓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同意后,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采购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验收意见,对不合格项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不合格项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成交供应商应重新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
(四)质保期
1.质保期限:壹年,分别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采购人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2.质保责任范围:除采购人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成交供应商运行维护质保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成交供应商质保责任范围。
3.质保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4.质保金: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中标价的3%计算,若发生的累计质保费超过质保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工程结束,通过验收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金额(总结算金额-预付款);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临时水电接驳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
(二)地点和完工期要求
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完工期:接采购人开工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竣工验收
1.施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应在甲乙双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管单位和验收专家小组共同参与下进行。
2.验收时请带齐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采购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改和完善要求的,应限期修好,并缓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同意后,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采购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验收意见,对不合格项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不合格项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成交供应商应重新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
(四)质保期
1.质保期限:壹年,分别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采购人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2.质保责任范围:除采购人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成交供应商运行维护质保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成交供应商质保责任范围。
3.质保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4.质保金: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中标价的3%计算,若发生的累计质保费超过质保金总额,超过部分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30%预付款;
2.工程结束,通过验收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后,30日内支付剩余的金额(总结算金额-预付款);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1
91,********
项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详见需求明细中的需求描述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3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