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E42010
1.2计划备案号:420822-2024-00484
1.3项目名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西港河杨集段截污治污项目EPC总承包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项目预算金额:120万元;
1.6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分为建设工程设计和建设工程施工两部分,其中:1.设计部分:采用固定总价进行填报,最高限价为7万元;2.施工部分:采用费率报价进行填报,以预算评审报告的审定金额为基准价,最高限价为100%;
1.7采购需求:本次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编制设计图及施工方案等、采购、施工,涵盖从工程设计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1.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工;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
(2)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拟派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岗位人员,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到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天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