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孤岛刺槐林修复项目河仙路片区(2024年度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项审【2022】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1-370000-04-05-276380),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孤岛刺槐林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区政府投资及争取世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省东营市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部分)-孤岛刺槐林修复项目河仙路片区(2024年度工程)
项目编号:E370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河仙路南侧、神仙沟以北,疏港高速以东区域,工程实施面积4286.96亩。其中择伐补植林工程面积为3156.68亩,主要采用林木采伐、全面整地、栽植、抚育等技术措施,培壮修复林工程面积为1130.28亩,主要采用林木清理、灌溉、施肥、林地小班养护等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投资:2020322.00元。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河仙路南侧、神仙沟以北。
计划总工期:91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3 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7 预采购说明: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3.8本项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比例为100%。要求:本项目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指标要求,未列入《需求标准》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中标人要根据《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提供包含相关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性文件。对于尚未纳入《需求标准》的建材产品,鼓励中标单位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督促中标单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严格按照《需求标准》的规定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施工。工程竣工后,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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