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玉门市下西号镇人民政府玉门市下西号镇“三仓三中心”村集体经济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玉门市下西号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z
项目名称:玉门市下西号镇“三仓三中心”村集体经济项目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购置直线自动分拣机1台(含供包段、顶扫机、传送带、安检机等辅助设备及安装售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购置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包:购置无人配送车4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30至2024-09-16,每天
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
玉门市下西号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z
项目名称:玉门市下西号镇“三仓三中心”村集体经济项目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购置直线自动分拣机1台(含供包段、顶扫机、传送带、安检机等辅助设备及安装售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购置纯电动厢式运输车2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包:购置无人配送车4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30至2024-09-16,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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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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