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某单位同心湖步道围栏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吉林市;
3.2招标控制价:3276729元;
3.3建设内容:场内池塘水岸挖填修整,回填土方约9000立方米,新建栈道平台765平方米,彩砖步道1216平方米,防腐木围栏700余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4计划工期:85日历天;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中外合资企业或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提供承诺;
4.2投标人为非“三资”背景或外商投资背景企业,投标单位需进行保密资格审查,签署并自觉履行安全保密协议;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4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6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2022、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每日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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