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第五批次)施工已由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园区 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 内资金、债券和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雨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第五批次)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和七里河区
4.工程规模:本工程范围以兰州市已建成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区域内雨污水为主的城市排水设施系统建设,内容含雨污水收集系统设施,主要建设内容有配套雨污水管网(主干管、次干管及支管)、雨污混流整治道路及配套雨水管道。
涵盖城关区、七里河区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包括城关区、七里河区两个排水分区,规划分区面积约53.3km2;此外对西固污水泵房进行改造。
第五批次共计拟建雨污水管网37.1km。其中,新建城关区雨污水管37.1km(接户及支管13.1km)。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金城路雨污水DN400-600雨水管2321m,DN400-800污水管2145m。
第二标段:雁滩路雨污水DN600-1000雨水管3394m,DN400-800污水管5325m;飞天西路(B658#-五里铺洪道)雨水DN600-1000雨水管603m。
第三标段:焦家湾路-东岗东路(焦家湾路-鱼池口路)雨水DN600-800雨水管826m;鱼池口路B677#路雨水DN400-800雨水管789m;火车站西路(五泉老街至民主路)雨水DN400-600雨水管302m;南昌路(S346-1至S354)+S354#雨水DN600-800雨水管550m;南河南路(兴学街-B688)雨水DN400-600雨水管300m;东岗东路(S654-五里铺洪道、纸中城邦-天水路雨水)DN400-1200雨水管1407m;天水北路(南河北路-雁滩路)雨污水DN1200雨水管1200m,DN800污水管126m。
第四标段:南河北路(天水北路-南滨河东路)雨水DN400-1800雨水管3866m。
第五标段:雁南路雨污水DN400-DN600污水管1114m,DN600-1400雨水管1900m;雁兴路(雁南路-南河北路)雨水DN400-1800雨水管855m;B310#正宁路(白银路至甘南路)污水DN400污水管240m,DN500污水管120m;金昌路(广场南路-庆阳路)污水DN800污水管129m;定西南路(B382至B388)污水DN400污水管192m;一只船南北街污水DN400污水管704m;B360#、B358路污水DN400污水管424m;B442号路(红柳滩路)污水DN600污水管220m,DN400污水管247m。
6.本项目总投资:约15995.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272.19万元(第一标段概算投资约:2707.11万元;第二标段概算投资约:3606.27万元;第三标段概算投资约:2819.73万元;第四标段概算投资约:2344.5万元;第五标段概算投资约:2794.58万元)。
7.总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约: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的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第一标段、第三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 3 个月(2024 年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7.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①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②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 为准);
9. 申请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10.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1.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督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2.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4 年08月31日至 2024 年09 月05日
获取时间:2024 年08月31日至 2024 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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