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私有云租用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信息: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私有云租用项目 |
报价上限为113.7万元/12个月。 本项目的总报价上限为568.5万元。 |
1、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中标人须搭建并调试好私有云资源,敷设并调通网络线路至佛山市同济西路16号,供采购人接入使用。2、每12个月为一服务周期,每一服务周期结束前,经评价后,签订下一期合同,服务周期最长不超5期(60个月)。 |
注:1、如在服务期内,采购人需要增加云资源租用内容,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完成扩展资源的搭建。搭建内容的验收流程和项目验收流程一致。在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天计算租赁日期。租赁日期不足一个计费周期,按线性计算租赁费用。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扩容需求,否则视同违反用户需求书中服务要求的第(12)点,将扣罚相应的服务评分。
2、新增资源的租赁费用按中标人的分项报价单中的价格执行。
3、服务周期的结束:以最长不超60个月,或服务费累计结算额已达项目招标限价,按最早到者为先。
受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委托,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合同签署的唯一招标人开展本项目招标工作。本项目中标人须分别与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同协议。在交付验收后,每12个月服务期开展前,中标人须分别与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具体每12个月服务的合同价格见下表。
签约主体 |
合同分摊金额 |
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每12个月中标金额减1.5万减5万 |
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万 |
佛山市绿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5万 |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细内容和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至 2024年9月6日17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元):300(于提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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