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箱变及变配电室设备采购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箱变及变配电室设备采购2.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慈峪镇杨家园村、董家庄村、青同镇西青同村及胡家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灵寿电子试验场招标人指定位置。5.交货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0天(含节假日)货到现场。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完成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电子试验场建设项目-箱变及变配电室设备供货。按照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要求包含:箱式变电站4台套,变配电室高压配电柜(含直流屏 、电池屏) 20台、低压配电柜12台、变压器3台,清单内设备均由中标人供货、指导安装;负责运送并卸货、搬运至石家庄市灵寿县慈峪镇杨家园村、董家庄村、青同镇西青同村及胡家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灵寿电子试验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能够覆盖高低压柜的生产厂家(制造商),在技术、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至2024-09-06,每日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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