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广河县水务局关于《广河县 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水务字【2023】3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投资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广河县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广河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三甲集镇宗家村、东关村、沙家村、上集村、白庄头村和祁家集镇何家湾村等6个村实施,通过坡改梯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3㎢,坡耕地治理率达到94.28%,新增措施减少土壤流失量1.83万t,新增措施保水能力36.80万m³。
2.2工程等级:
依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分析方法》 (GB/T15774-200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技术规范》(GB51018-201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1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机修梯田技术规范》(DB62/T1161-2022),本次梯田工程等级为Ⅱ区 3 级,硬埂连台梯田,防御暴雨设计标准采用20年一遇6h最大暴雨。项目区20年一遇6h 最大降水量63.08mm。
2.3主要建设内容:新修梯田533.33hm²(机械深松,施有机肥),配套田间道路32.00km,整修生产道路5.60km,新设宣传牌6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82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工期:2024年09月30日
计划竣工工期:2024年12月20日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何家湾梯田工程机械修筑梯田2100亩,机械深松2100亩,梯田培肥252000kg,田间道路8.40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何家湾梯田工程机械修筑梯田2137.25亩,机械深松2137.25亩,梯田培肥256500kg,田间道路8.55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宗家村、白庄头村、沙家村、上集村梯田工程机械修筑梯田2250亩,机械深松2250亩,梯田培肥270000kg,田间道路9.00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东关村、沙家村及道路梯田工程机械修筑梯田1512.90亩,机械深松1512.90亩,梯田培肥181500kg,田间道路6.05km,改扩建生产道路5.606km,宣传牌6块。(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概算投资: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1600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2021、2022、2023年(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的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企业信息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施工1-4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2019年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担任技术负责人);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五大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负责人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中标后投标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录入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
3.3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08时59分59秒至2024年09月20日08时59分59秒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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