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石柱县官渡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黄水镇、王家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石柱县官渡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治理河道中心线总长度为14.488km,包含王家乡段:治理段起点位于官渡河支流官庄口河河口处,终点位于分家乡五岭村花卉基地下游公路桥,治理段河道中心线长度10.876km,其中新建护岸长4.67km(其中左岸2.17km,右岸2.5km)、整治拦河堰2处、新建人行桥2座、新建穿堤排水涵管及河道清淤疏浚等建设内容。黄水镇段:起点位于油草河万胜坝村段杉树坪,终点位于万胜坝村三叉路口附近,治理段河段中心线长3612m,其中左岸整治段堤线长2395.21m,右岸整治段堤线长2261.23m。新建穿堤排水涵管12处,下河梯道5处,改造人行桥1处,新建人行桥1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4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3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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