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 一、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治安警卫管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 2.2项目规模:2×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1月1日-2026年2月28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期工程现场治安警卫管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具有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3项为企业提供治安保卫服务的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30 14:00到2024-09-06 2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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