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锦屏项目部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锦屏项目部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AN3J_CDFGS-FW-JPXMB-CGB-2024-002 ,已由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信息
2.1项目简介
锦屏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木里县、冕宁三县交界处。气候主要受高空西风环流及西南季风影响,干湿季分明。一般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为干季,日照多,湿度小,日温差大,干旱少雨。5月至10月是雨季,雨量丰沛,降雨量约占全年的90~95%,雨日占全年雨日80%左右。坝区多年平均气温18.7℃,极端最高气温40.0℃,极端最低气温-0.4C。多年平均风速18.3m/s,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7%。
2.2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预估工程量
(台班) 备注
1 液压挖掘机 1.2m3含破碎头 台 1 155
2 轮胎式装载机 3.0m3 台 1 155
3 25t 汽车式起重机 25t 台 1 40
4 平板拖车
(含车头) 40t 台 1 20
5 自卸车 25t 辆 1 40
说明:
1.所有设备要求必须在5年内生产的设备,且工作性能、工作效率应满足工作需要和保证施工安全;
2.租赁设备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厂区内设备转运、措施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燃油动力费、辅油、维修、保养、保管、人工薪酬及食宿费、随机安全设施配备、检测检验费、过路费、保险、加班费、窝停工费、利润、风险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税费等所有费用;
3.工区范围内施工任务地点不确定,工程量为预估数量;
4.设备需保证24小时在位,随时听从甲方调遣;
5.根据项目部下达用工情况实施,不保证任务饱满。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履行合同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和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租赁设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关键页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5:00至2024年9月4日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无休,下同报名登记参加该项目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31日08:00至2024年9月8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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