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1,200.00元
最高限价:1,051,200.00元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梯):
(1)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2)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1.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其额定速度及额定载重量不小于采购需求的要求),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1.2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2.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1.1款、第1.2款的要求;
2.2.所投电梯代理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与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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