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准东采油厂水套炉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己由新疆油田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准东采油厂三个作业区,共计12台水套炉维修隐患治理。其中彩南作业区4台、沙南作业区8台,设备老化严重、容壁减薄、腐蚀穿孔,其技术性能、安全状况低,需进行维修隐患治理。
2.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水套炉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招标。主要为准东采油厂所辖彩南、沙南作业区共计12台水套炉,其中彩南作业区4台、沙南作业区8台,进行检漏、试压、部件更换、本体补漏、管束更换等维修保养、隐患治理。
2.3预算:122.56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3.3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含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3.5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1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9投标人需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12日10时00分之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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