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115130.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368.4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床。项目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新建部分,建筑面积65523.4平方米,新建门急诊住院综合楼65223.4平方米(包括北区15904.5平方米、南区49318.9平方米)、污水处理站200平方米、液氧站1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线、照明、道路及铺装、绿化、围墙大门等附属配套设施,购置必需医疗设备;第二部分为整合部分,建筑面积56845.0平方米,整合区域医学影像及检验中心20525平方米、内儿科住院楼18032平方米、公共卫生应急急救中心18288平方米。
3、招标编号:GSFCZ-2024-017
4、招标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
5、服务周期:伴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
6、采购内容: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7、采购预算:48万元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定西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及具有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由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在职人员中至少具有2名一级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及1名二级及以上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注册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依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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