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宣发改审【2022】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宣发改审【2022】2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宣汉县南坝镇、五宝镇、桃花镇、大成镇等28个乡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招标采购设备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2.7交货期:180日历天(首批5套设备供货时间25日历天)。
2.8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R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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