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镁材料产业园配套工程-场地内土方回填工程一期工程(下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现就本项目的分包商选择进行招标。
1、工程造价:预算价约380万元,最终价格以结算审计为准。
2、工程概况:镁材料产业园配套工程-场地内土方回填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内容(1)土地平整工程:场地内清表面积约21400m²,场地内土方回填含平整压实约148571m³;涉及道路路基塘渣回填深度50cm,约3500m³;道路路基采用土石方混合料回填约14000m³。
(2)池塘清淤工程:池塘清淤约18975.8m³(场地内摊铺≤30cm)。
3、工程建设地点:兰溪市上华街道。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以建设单位要求及开工报告时间为准)(注:接集团工程部《通知》,涉及到结算送审项目,原则上需预算审核完成才能开工。)
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6、其它:接受《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试行)》等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7、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等(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为甲供材料,部分机械设备(如登高车、洒水车等)、集装箱、钢管扣件(含盘扣)等向兰溪市金兰创新供应链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本项目劳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部分)由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欣城分公司负责。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本项目属于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入围分包商第六轮第1个入围分包商轮流制项目,投标人为兰溪市鸿业建设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入围分包商,所有符合条件的入围分包商必须参加;本轮已中标分包商,不参加本轮后续任务抽取。入围分包商如有异议请在招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项目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下浮区间和评标方法
1、下浮区间范围:18-20%(下浮率保留2位小数)。
1.1招标控制价:380万元。
1.2签约合同价=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
1.3最终工程施工结算价=结算审定价*(1-中标下浮率)确定。
1.4如项目被审计部门抽查复审,则以审计部门复核的结论为最终结算结果。
四、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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